4月21日,由沈阳市律师协会皇姑区代表处、北京市中喆(沈阳)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 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实务讲座”在辽宁省工会大厦如期举行。此次培训面向全市律师,省政府法制办殷磐石处长莅临授课,授课专家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、行政应诉、行政裁决、法律顾问制度与实务、行政行为审查等领域具有颇丰的理论储备和实务经验。
本次授课,殷处长介绍了我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总体情况;深入分析了行政复议功能定位及权力属性;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类典型案例,结合《行政复议法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及司法解释规定,重点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应诉实务进行了系统讲解;对信访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诉请途径进行了比对论证;就行政复议应诉中的重点难点问题,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讲解。本次授课为全市律师提供了深入学习行政复议应诉实务的宝贵机会,授课专家更是为与会人员带来了高理论水平、深入实践的精彩讲解,对律师如何在上述实务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行了深入、专业、有效的指导。
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<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明确,全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,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,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、公司律师制度的基础上,2018年6月底前全省事业单位和村屯、社区基本建立法律顾问制度;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、公职律师、公司律师制度体系。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,建立以法规工作机构、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,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。
沈阳市律协及皇姑代表处将通过各种形式,不断推进对律师进行政府法律服务的指导。中喆律师事务所也将在既有政府法律服务研究和实践基础上,通过与各界专家的不断交流,对政府法律服务进行专业区分和类别细化,将法学理论、政策理论与实务、律师实务、相关专业(部门)理论实务更好结合,应用到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;参与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;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法律事务办理;对行政执法制度、重大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;协助起草、修改、审查法律文书;为国有企业改制、重组、兼并、分立、清算、破产提供法律服务;参与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项目洽谈及合同签订履行;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等法律服务事项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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